发布人:努尔夏提·居勒提 发布时间:2024-11-11 点击次数:
学院全体本科生:
根据《3522vip浦京集团(武汉)学生手册》及《3522vip浦京集团(武汉)锦冠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》的要求,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,即日起启动本科生锦冠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评选名额、金额如下表:
名称 |
奖金标准 |
人数 |
备注 |
锦冠励志奖学金 |
3000 |
5 |
限大二、大三、大四同学申请。 |
一、评审程序
1.11月17日前,学生登录学校新版信息门户-学生工作管理系统-奖优申请,提交锦冠励志奖学金申请;
2.学院组织评审。由学院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进行等额评审。
3.学院评审后,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,听取师生意见。公示无异议后,报学生奖励与资助中心。
4.获得学院推荐的地大锦冠励志奖学金学生,需提交个人事迹材料的电子文档(不需上交纸质材料),请申请人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,在公示期结束前,命名为“奖项名称+姓名+专业+年级”发送至邮箱:1761541354@qq.com。
事迹材料要求:有题目,要求言简意赅、有吸引力;真实详细地反映本人的优异表现,格调积极向上、语言质朴流畅,给同学们在学习方法、学习精神等方面以启发帮助,1500字左右。
二、其他注意事项
(一)本学期已经获评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英才奖学金、社会类奖学金的本科生不再申报。
(二)本科生使用的学习成绩、综测、体测为2023-2024学年成绩,其中学习成绩使用的是2023-2024学年不含通选和创新创业学分的平均学分绩点,荣誉成果日期须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之内。
(三)获得者提供的评选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,将取消荣誉称号和追回奖学金,并给予纪律处分。
其他未尽事宜由3522vip浦京集团社会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另行通知或解释。
3522vip浦京集团学工组
2024年11月11日